三、就业见习补贴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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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就业见习补贴政策
分类:政策解读 2021-12-15 2843

对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,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,有专门的见习指导人员,并通过见习能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单位,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%给予就业见习补贴,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%以上的就业见习单位,与见习留用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6个月的,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%。享受见习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。

申请材料:1.见习基地(见习单位)的申报认定填报《江西省职业见习基地(单位)申请表》,并提供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见习单位简介、职业见习岗位申报表

2.见习毕业生的申请需填写《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》并提供身份证、学历证明

申请流程:申请人就业局窗口申请→窗口受理→经办人员初审→责任股室审核→领导审批→就业办会议→发放补贴。

咨询电话:0794-32278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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